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全国工商联与农业发展银行签署《合作构架协议》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新农村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6-09-12 00:0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2月23日上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支持社会主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为非公有制经济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空间,提供帮助。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他说,这次全国工商联与农业发展银行签订这样一个合作框架协议,是要通过合作,发挥各级工商联组织作用,不断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业中来,同时以最为实际的支持,也就是资金的支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群众自己动手,创造美好富裕的生活。这次合作,也必将有利于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向三农”领域发展,这是雪中送炭的重要举措。

    黄孟复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无论从任何角度强调其重要性都不过分,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根本谈不上全民的小康。全国工商联义不容辞要关注这一工作,并为之努力。中国改革开放发起于农村,这充分说明在广大农民群众中蕴涵着极大的追求美好富裕生活的激情和无穷的智慧。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最终要靠农民群众自己。我们要了解农民意愿,重要的是启发农民智慧,倾力为农民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创新体制机制,营造鼓励农民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只有农民群众自己动起手来,才能真正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我们感谢农业发展银行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军农业,我相信,发展民营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郑晖认为,全国工商联积极倡导将民营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引导到第一产业,引导到中西部,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与农发行的支农职责形成了有利的交汇点,为此次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他指出:农发行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平等对待民营经济主体,统一贷款条件,统一利率水平,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对农业和农村领域的投资,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和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民营企业的帮扶。对工商联推荐的项目和企业,将采用创新的抵押担保制度,探索抵押品的各种替代形式;积极推荐民营企业加入农发行与地方政府信用合作协议的信贷范围,推进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企业发展构造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