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关于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市五次党代会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有关就业创业方面工作要求,不断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岗位更加丰富、就业服务更加优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充分就业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市场主导、政府促进,自主择业、政策激励,扩容提质、就近就业,优化服务、引导就业”为原则,通过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为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就业支撑,实现全市劳动者从有就业向高质量就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通过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10万人。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群众100%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城镇和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促进新增劳动力的50%留在本地就近就地就业。全市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达到15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扩大就业容量。
1.增强市场吸纳就业能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产业规划、金融支撑、投资撬动、消费拉动、县域协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增强市场吸纳就业能力。围绕绿色循环经济,做强实体经济,打造富硒产业、旅游康养、新型材料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和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四大优势产业,增强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支持产业多元化发展,以高质量金融支撑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富硒办等负责。首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扩大园区承载就业容量。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各县域工业集中区,153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抓手,持续扩大园区就业承载总量。积极培育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拓宽制造业产业链条,打通供应链、生产链等关键环节,推行产业链长制,延长产业链条吸纳就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岗位吸纳就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等负责)
3.支持乡村振兴扩大就业。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彰显乡土气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等负责)
4.发展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坚持以毛绒玩具(服饰织袜)、电子线束为重点,以地方特色产品深加工和特色手工艺品制作为补充的新社区工厂产业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配套、创新发展模式、加强人才培养、突出精准招商,加快毛绒玩(服饰织袜)、电子线束产业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努力推进新社区工厂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狠抓新社区工厂建设,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让更多老百姓在“家门口”就业,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着力打造“幸福就业”的安康样板。(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工信局、市妇联等负责)
(二)优化就业机制,拓展就业空间。
5.实施新时代就业促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机制。通过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新社区工厂做大做强,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学院(校)发展,支持人力资源市场(园区)建设等多种途径,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能力、加大就业援助,促进充分就业全面多层次发展。通过表彰奖励、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全面发力的就业工作格局。(市人社局、市考核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等负责)
6.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调查,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形成企业用工需求清单。人社、教育等部门搭建劳动力供需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拓宽用工渠道,减轻用工成本,破解企业“招不来、用不起、留不住”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员工生活便利度、提升企业文化凝聚力稳住企业职工。要加强跟踪服务,对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建立人力资源储备池,为企业储备用工人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7.发挥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各级政府要支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园区)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人社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保障。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才测评、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精细化、一站式服务。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三)搭建就业平台,提升就业质量。
8.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对社区就业服务规范、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就业援助全面、群众评价好的社区,积极给予“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在全市100个镇1800个村(社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行动。“十四五”期末我市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达到4家以上,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达到20家以上,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达到45家以上,市级充分就业村(社区)到达1500家以上。不断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幸福就业”安康实践走地更实更好,老百姓更加安居乐业。(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9.强化载体就业服务。支持市、县发展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归雁经济产业园等各类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引导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提质升级、完善服务、提高管理,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政府投资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前三年低租金或免租金经营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引导入园企业与劳动者建立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企业吸纳劳动力达到相关规定的,积极落实奖补政策。(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10.畅通市场化就业渠道。各县(市、区)要畅通就业渠道、搭建就近就地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秦巴区域就业联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举办多层次、多维度的就地就近就业服务活动。组织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各类人才和企业对接活动,促进人才和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11.发挥劳务品牌作用。注重发挥县域经济特色和产业特点,发展壮大紫阳修脚师、旬阳建工,培育打造安康美厨、安康养老护理、白河保温工、康嫂家政等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群众口碑好的劳务品牌。每个县(市、区)要聚焦1-2个劳务工种凝心聚力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围绕秦巴康养、母婴护理、茶叶制作、电子线束、缝纫工等技能培训拓展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劳务品牌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四)落实就业政策,激励就业(创业)意愿。
12.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培育高素质、高技能的安康工匠,结合产业发展和劳务输出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类技术人才,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规模培训实用技能人才。持续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农民工、“两后生”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为着力点,做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实现创业导师、技能人才队伍稳步扩大,在技能人才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持续增长,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引导各职业技能培训院(校)毕业生选择在市域内就业。不断提高女性、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等负责)
13.落实政策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劳动力纳入就业帮扶扶持范围。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激励措施,促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者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开发使用好各类公益性岗位,加强乡村振兴类公益性岗位管理,发挥公益性岗位救急难、兜底安置就业作用。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测,依靠镇、村和“四支队伍”力量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状态信息收集更新和数据比对分析,精准开展风险预警和就业帮扶。(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14.扩大基层就业规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空缺岗位70%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扩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数量。扩大基层见习岗位,每年公开征集见习岗位不少于2000个,为有意愿见习的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岗位,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未就业的医护类毕业生,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提供见习岗位开展见习工作。落实好“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招聘”、“三支一扶”招聘、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城镇社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等招聘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采取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15.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狠抓中共安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发展“归雁经济”的指导意见》(安发〔2022〕 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建立创业人员和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熟练技术工人等在外创业就业人员联络机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联谊会、恳谈会,引导在外创业人员回家乡看变化,推介招商项目,介绍优惠政策。按照“两主四引(留)”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两个作用,以“产业引人、乡情感人、事业留人、服务聚人”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引导人才回归、项目回迁、技术回乡、智力回哺,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窗口,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用工发布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和关于培育电子线束产业新基地等相关政策文件,持续加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奖补、社区工厂场地租赁费和水电费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创业能人领办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创办或参与创建社区工厂、家庭工场,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负责)
16.加强高质量充分就业金融支持。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个人创业、合伙创业、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口。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创业就业的信贷投入,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金融支持稳企纾困、乡村振兴,不断提升高质量就业水平。加大对创业就业人口的信用培育,提升创业就业人口的信用意识和融资能力。(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五)提升就业服务,保障就业畅通。
17.加强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构建“政府+市场”创业服务新格局为重点,坚持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鼓励扶持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实施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工程,逐步推进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向县域重点镇和产业集中区延伸。并实现功能齐备的标准化创业中心在县域、重点镇和产业集中区全覆盖,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聚集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等负责)
18.提升搬迁社区就业服务能力。聚焦100户以上易地搬迁社区群众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开展易地搬迁社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依托易地搬迁社区管理服务“星级”创建工作,通过服务窗口创建、制度流程上墙、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措施优化等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对300户或800人以上社区的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进行优化。逐步淡化贫困搬迁户和非贫困搬迁户区别,加快社区融入,把就业创业服务从户籍地转移到易地搬迁社区,按照易地搬迁社区建立劳动力数据台账、转移就业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精准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19.创新智慧就业服务内容。持续推进基层“八个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就业管理与服务全程信息化,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清单和标准规范,统筹布局服务网点,打造城市就业“15分钟服务圈”和农村就业“30分钟服务圈”。融合“321”基层治理模式,实现就业服务网格化全覆盖。依托”“安康智慧人社”、陕西“秦云就业”,不断拓展用户、增加服务功能、增强用户黏性,以“大就业、大系统、大数据、大服务”为理念,真正把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成服务平台、工作平台、数据平台和分析平台,为稳就业促增收、实现高质量就业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支撑。(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负责)
三、工作要求
20.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要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确保政策相互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21.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作为聚力建设幸福安康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抓出成效。各级人社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取得实效。
22.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创业能人、优秀企业的宣传报道,树立劳动光荣、创业伟大的时代风尚。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构建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政府支持就业、社会关心就业、市场需要就业、各界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