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继县委2020年2月25日第7次常委会议之后,县解决民企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召开会议,专题对《旬阳县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机制实施意见》进行再讨论协商、再征求意见,使机制更有科学性、合理性和适法性。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出炉,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的组织实施。
据了解,旬阳县建立的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机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合力营造优化企业环境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涉企部门服务企业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规范了全县上下优化企业大环境的行为准则。
《实施方案》指出,建立的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机制,组织领导是关键。为确保有人管事,有人服务,当好桥梁和纽带,县委、县政府在常委会上确定,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非公经济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纪委监委、公检法司、县上“四办”、涉企有关部门、各镇、各金融及各通讯网络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联,由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一是设法疏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疏通方式采取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包联企业、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民调中心开展调查问卷、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开展走基层、进企业、听呼声、办实事和主席(会长)轮值活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咨询服务电话、建立规上限上民营企业微信群以及借助互联网平台等等,畅通民营企业的诉求渠道;二是开展诉求合法性审核。对民营企业反映的诉求,由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核实、审查。对不真实、不可行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诉求不予采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并说明情况;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诉求,提交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企业诉求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审核应当自收到诉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三是及时办理各类诉求。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反映的诉求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判会商解决。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研究解决办法。对于民企正当诉讼或复议的案件交由司法部门会商解决;对于民企反映的问题达不到诉讼条件的,可以采取调解的办法来解决;对于困难企业的诉求,可以采取法律援助的手段予以解决。县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诉求办理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办结时限,并将诉求办理任务作为县委或县政府督查重要内容,与其他督查任务一同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实时跟踪问效。确保企业诉求及时有效解决;四是启动问责追责程序。《方案》要求,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民企诉求办理工作,对于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要迅速落实办理部门,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开展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诉求办结后及时报送结果。对各镇各部门在办理民营企业诉求过程中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了事、履职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的,一经发现,移交纪委监委追究责任;对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理时限而未办结,又未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置。
《实施方案》强调,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于落实和巧干。县委、县政府要求:一方面是要强化诉求办理主体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大局,把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及诉求解决成效提升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一强五好”陕西强县建设重要任务来落实。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发挥部门间的联动作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企业解决问题,确保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困难有途径,营造“尊商、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无缝对接国家、省、市、县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应根据自身性质特点,研究制定出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县民营企业诉求解决及反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正让民营企业从国家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查找薄弱,换位思考,改革创新,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做企业所需,做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满意的营商环境。再一方面是要建立民营企业评价机制。将各镇各部门办理民营企业诉求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建立民营企业评价机制。组织民营企业对各镇及相关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县对镇、部门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