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市“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安康中心城市“门前四包”管理,构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康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4〕95号)文件要求,以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为重点,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和依法管理水平为目标,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实施“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原则。按照疏堵结合与严管重罚并重的要求,组织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店、住户积极参与“门前四包”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天候做好“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强化责任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秩序规范和绿化、设施管护,加强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行为劝阻纠违和教育引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以着力解决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店、住户门前公共区域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问题为重点,采取全面实施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乱停乱放、乱扔垃圾、乱贴乱画和出店占道经营等城市四乱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门前四包”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城市环境秩序和卫生面貌整体改观。
(三)坚持市为指导、区为主体原则。按照《安康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属地管理要求和责任划分,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加大“门前四包”综合协调和组织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汉滨区、高新区“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和主体作用,强化镇办、社区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管职能,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形成市区一体、分工负责、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执法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管程序和行业标准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监管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加大巡查执法工作力度,对干扰阻碍执法活动和经过2次批评教育的违法行为,要采取严管重罚的措施,果断处置到位,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三、责任分工
为全面夯实安康中心城市“门前四包”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市双创办、创文办成立安康中心城市“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双创办主任担任组长,市创文办分管主任和市双创办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规划、住建、城管、工商、公安、卫计、食药、商务、环保、民政、民宗、交警等部门和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全面负责中心城市“门前四包”工作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
市双创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单位和城区各双创片区“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和检查评比,强化监督考核。
市创文办负责将“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创文季度和年度考核内容。
市规划局负责临街建筑物违规搭建依法查处,加强在建工地和待建工地“门前四包”责任监督管理,严控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环境。
市住建局负责对沿街建筑立面、广告牌匾、灯箱橱窗、市政及绿化设施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完善城区主次干道基础设施设置,加强沿街居民临时建房操作监管,规范建筑物料堆放和围挡作业。
市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市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流动摊点、出店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工商局负责对中心城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等专业市场“门前四包”责任进行监督管理,杜绝随意摆放和占道经营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乱贴乱画、破坏公物、干扰和阻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义务清扫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门前四包”责任监督管理。
市食药局负责对沿街大型宾馆酒店和药品超市、零售药店等“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和督促指导。
市商务局负责对沿街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和督促指导。
市环保局负责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市民政局负责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和随意摆设灵堂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
市民宗局负责加强对少数民族经营业主规范经营的教育引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做好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在道路乱停乱放问题的查处工作。
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中心城市“门前四包”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办、社区落实“门前四包”责任,逐单位、逐门店开展摸底调查,建立“门前四包”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划分和四包要求,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
各片区双创指挥部负责本路段、本辖区沿街单位、门店住户“门前四包”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评比。
汉滨区双创办负责对区属部门、区管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和检查评比,强化监督考核。
城区各镇办、社区负责对辖区门店住户、居民小区和单位家属院落“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和监督管理,强化服务管理对象“门前四包”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双创责任片区要充分认识做好“门前四包”管理,是持续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的基础工作,是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具体实践,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打造秦巴明珠的重要举措。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和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门前四包”责任网络管理体系,健全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队伍,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双创责任片区要严格按照《安康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服务管理对象“门前四包”工作督促指导和责任落实,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管和管理权限,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门前四包”监督管理。各级爱卫办、文明办、住建、卫计、食药等部门要将“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辖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单位、文明诚信经营户等各类评先推荐和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将“门前四包”宣传发动贯穿于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门前四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采取正面宣传与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跟进报道,强化氛围营造。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双创志愿者每月深入城区主次干道开展一次“门前四包”法规宣传和纠违劝阻活动。城区各镇办、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实施主体责任,广泛开展“门前四包”目的意义、标准内容和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门前四包”签订率、知晓率达到100%。
(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门前四包”责任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各镇办、社区和双创责任片区每周必须对辖区单位、门店、住户“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对问题处理进行现场核实。汉滨区、高新区要切实履行“门前四包”管理主体责任,每月对辖区“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市双创办、市创文办已将“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季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门前四包”专项检查,对认真负责、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门店、住户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和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