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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市2016年度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4-10 00:0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康中心城市“国卫”创建成果,不断拓展创建工作力度和深度,构建生态宜居环境,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结合安康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机制”工作主线,坚持责任部门包抓和“市区一体、责任唯一、点面结合、分类实施、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原则,按照“三个在汉滨”和“亮点呈现在高新”的要求,持续加快民生城建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城市里子工程,扎实开展行业规范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持续加快民生城建项目建设。
    1、围绕“突出核心、提升江南、重心北移”战略,实施环江五十里区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快金州路、兴安路改造提升,积极推进东坝片区、西坝片区、黄沟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城东大桥、东坝内环路及防洪排涝、西坝防洪保安及城堤公园、西郊公园、江滩公园三期、滨江大道三期、滨江1.2.3号地建设进程,完善道路交通标志、隔离栏和信号指示,持续加大“三横两纵”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试点建设,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公共旱厕改造和公园广场、绿化节点建设管理,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和要素配套,按期完成背街小巷改造、路网建设、市场改造提升和停车场建设等2016年双创民生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第一责任人:廖良成。
    2、继续实施餐饮和五小行业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后厨改造示范引导和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完成500户小餐饮、小作坊和200户五小门店经营场所规范建设及改造提升任务。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第一责任人:范传斌。
    3、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建成市级数字化一级平台和汉滨区、高新区数字城管指挥体系及执法终端,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及时更换破损污浊、影响市容的垃圾收集设施,加大垃圾清运、道路冲洗、自动清扫等环卫作业设施建设管理,确保中心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陆隆敏、范传斌、黄勇。
    4、继续加大城市里子工程精细化管理,充分挖掘老旧小区要素配套建设潜能,积极推进物业托管和业主自治,完善小区环卫保洁、停车管理、安全保障和健身服务等设施设备,落实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常态投入和管理机制,建立稳定的环境秩序管理队伍,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确保区域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范传斌、黄勇。
    (二)扎实开展行业规范管理。
    1、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农贸市场、门头牌匾、交通秩序、规范养犬、再生资源回收等专项整治,加大背街小巷和便民市场监管,加强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周边流通摊点和占道经营疏导,坚决杜绝马路市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城市“四乱”反弹回潮。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陆隆敏、范传斌、黄勇。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综合协调,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原料及初级产品、农副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定点屠宰等环节拉网式排查,夯实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果蔬农残检测公示和原料采购索证查验制度,加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小餐饮、小作坊、农家乐、早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唐纹、范传斌、黄勇。
    3、认真落实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制度,督促经营业主全面实施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加强室内吸烟行为劝导干预,健全卫生设施,落实消毒措施,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加大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健全饮用水安全防护措施,规范饮用水水质监测和消毒工作,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符合卫生标准。扎实推进五小门店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卫生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安全卫生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市卫计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郭德林、范传斌、黄勇。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扎实开展重点疾病防控和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强化免疫规划管理,规范冷链运转和疫苗接种,持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出血热、狂犬病、手足口病等专病专策精细化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务人员防护,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控烟门诊建设,严格医疗机构执业监管,规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可控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第一责任人:郭德林。
    5、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围绕市民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和健康促进行动进社区(村组)、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四进”活动,加强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市民文明卫生公约相关知识宣传普及,继续办好健康心理咨询和医院健康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居民健康技能、疾病预防等知识教育培训,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健康知识培训,开展1次宣传教育,更换1期宣传专栏,每半年组织1次健康知识测评。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第一责任人:郭德林。
    6、认真组织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加强周五义务清扫和单位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三防设施整治,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营模式,严格病媒生物防制环境治理和单位负责制,每季度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制工作进行1次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做好密度监测和防制知识培训,强化专业公司规范化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活动,确保病媒生物密度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第一责任人:郭德林。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1、持续加强燃煤锅炉、燃煤企业、黄标车及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排放监测监管,加大医疗垃圾、医源性污水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执法监督,扎实开展餐饮行业、露天烧烤烟尘污染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油烟扰民和焚烧垃圾、秸秆等影响大气质量的违法行为,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严格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城市污染物总量消减和节能减排降耗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第一责任人:陈彪。
    2、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扎实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地、待建工地环境治理和病媒生物防制监督监管,督促各承建单位和开发企业落实文明工地创建任务,确保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标准化围挡设置率100%,出入口硬化率100%,建筑物料及黄土覆盖率100%,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率100%,工地内渣土运输覆盖率100%。责任部门:市规划局。第一责任人:石昌林。
    3、加强中心城区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管理,坚持实行“河长”负责机制,落实河道沟渠监管责任和日常保洁清淤工作,督促指导汉滨区、高新区做好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测,积极争取河道沟渠治理项目,持续加大汉江城区段、南山排洪区、西坝防洪堤、寇家沟、屈家河、黄洋河、吉河、月河等河道沟渠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确保城区河道沟渠和护岸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水面清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第一责任人:吴平。
    4、组织开展机动车禁鸣、禁放烟花爆竹和社会生活噪音控制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乱鸣笛、乱放烟花爆竹和商业促销噪音扰民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第一责任人:邱祖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是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打造秦巴明珠的有力抓手,是服务群众、解决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要牢固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和“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按照“谁的职能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谁出问题谁承担”的要求,加强领导,夯实措施,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队伍,专司国卫巩固提升工作。要逐级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每个科室、每位工作人员责任,采取“倒计时”、“销号制”和编号管理的方法,逐项落实巩固提升任务。市直各重点部门和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于4月10日前将细化分解的责任落实方案报市双创办。
    (二)全面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及时更换一批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内容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栏,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创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继续办好“双创曝光台”、“市民访谈”等专题栏目,报道工作动态,曝光存在问题。市工商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要督促城区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业主、广告公司、建筑工地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做好健康城市建设、公民健康素养、文明礼仪、卫生知识滚动播放和建筑工地围挡文化墙宣传内容的更新维护。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落实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逐小区、逐街道、逐单位、逐门店开展监督巡查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双创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创建成果工作中来,努力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办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双创办将创国卫成果巩固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季度考核内容,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法,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巩固提升工作进展进行暗访检查,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和现场考核评价,并在相关媒体公示和曝光检查结果。同时,按照《安康市双创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经两次督办没有改进的部门单位,依据《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实行训诫谈话和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