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创森创园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现将《安康市2016年创森创园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冲刺迎验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评价标准要求,对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坚持“两岸促续建、江南攻难点、江北上水平、周边扩面积、以市带县区、绿化进万家”的工作思路,围绕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五大体系,狠抓规划落实城周森林屏障、城市园林绿化、森林生态廊道、村镇森林建设、山地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林经济发展、森林文化体系、全民义务植树等十大工程建设,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全民动手、全社会共抓绿化造林,确保全面完成创森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考核验收。2016年创园工作要紧密结合创森需要,突出抓好中心城区、九县城、二十六个重点镇的绿化美化,按要求完成上述部位增加绿量任务,确保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达标;突出抓好各类园林县城、园林单位和绿化示范户建设,汉阴、石泉、平利三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宁陕、岚皋两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省级初验,紫阳、白河、旬阳、镇坪四县加快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步伐,各级单位开展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各镇、村开展园林镇村、美丽乡村建设,十县区同步开展绿化示范户建设、并培育集中连片的绿化示范户群落,汇聚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创森创园活动,掀起创森创园新的高潮。
各级各部门要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按标准、按时限抓好落实。市双创办要采取指导、督查、暗访、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办法,对各县区、各部门、各片区双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依据《安康市双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和《安康市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兑现考核奖惩。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
2016年3月14日
安康市2016年创森创园工作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创森创园目标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全力做好创森冲刺迎验工作,对照创森指标体系,注重点、线、面衔接,抓好各类创森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创森档案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创森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企业认建认养等社会全民绿化活动,完成春秋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任务。大力实施城区周边山体绿化、集镇绿化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推进城周山体绿化灭荒工作,汉滨区实施中心城区周边绿化造林1000亩以上,其他九县实施县城周边绿化造林500亩以上,26个重点镇实施周边风景林建设200亩以上,其他镇实施周边风景林建设50亩以上。
3、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动员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开展增绿补绿工作。组织城区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
4、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每县区至少建立1处青少年森林文化体验中心,并经常性地开展体验活动。动员辖区各级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创森宣传及科普活动,要更加注重区别对象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创森宣传教育。举办创森书画、创森摄影以及花卉园艺展示活动,开展创森征文活动,制作生态文化宣传片、生态文化文集和图册等。
5、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大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富硒茶叶、特色林果、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培育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6、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加大城区绿化管护力度,及时开展整形修剪,及时对缺株死苗进行补植补栽;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古树名木应保尽保,。组织开展毁林毁绿专项整治,加大对毁林、侵绿案件查处力度。
(二)个性任务
汉滨区政府
1、按照创森总体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周屏障3500公顷、乡镇森林1791公顷、村庄森林1672公顷、森林廊道3215公顷(其中高速公路593公顷、国省道335公顷、铁路290公顷、县乡村道1334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663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1个植物园、5处郊区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3个休闲观光茶果园、5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周边绿化造林,当年完成造林面积1000亩(其中汉江南岸枣阳至二桥段建设林果园700亩);抓好辖区内十天、包茂、安平高速沿线河岸、村庄、道路的造林绿化。做好207省道汉滨段整体绿化提升、316国道恒口至城区段道路增绿及管护,消灭安恒沿线工业园区造林绿化空白点。
3、组织辖区内有条件(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全面逐级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中心城市“绿化进万家”活动,在重点抓好中心城区10000个绿化示范户的同时,探索在创森重点镇培育绿化示范户800个。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要求选择8个以上新旧住宅小区开展绿化美化提升工作。
4、严格香溪洞沿线绿线管控,严肃查处乱批乱占林地行为,开展香溪洞等中心城市周边损毁林地专项整治。
汉阴县政府
1、按照创森总体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213公顷、城周屏障1000公顷、乡镇森林334公顷、村庄森林358公顷、森林廊道1740公顷(其中高速公路129公顷、国省道122公顷、铁路100公顷、县乡村道907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482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3个休闲观光茶果园、2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完成明城墙公园、迎宾公园建设和龙岗公园续建,抓好辖区内十天高速公路沿线河岸、村庄、道路的造林绿化,完成316国道汉阴段绿化建设和汉漩路绿化提升以及月河生态河堤建设等工作。
3、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并被命名授牌。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1500个绿化示范户。
石泉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153公顷、城周屏障800公顷、乡镇森林220公顷、村庄森林404公顷、森林廊道1867公顷(其中高速公路105公顷、国省道313公顷、铁路81公顷、县乡村道901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467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5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2个义务植树基地。
2、抓好北辰森林公园提升、滨江公园绿化、江南湿地公园建设等“六园三林两线”示范体系建设以及“两路三园四镇五村”示范体系建设等工作。抓好辖区内十天高速公路沿线河岸、村庄、道路的造林绿化。
3、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并被命名授牌。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2000个绿化示范户。
宁陕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30公顷、城周屏障200公顷、乡镇森林214公顷、村庄森林196公顷、森林廊道1605公顷(其中高速公路302公顷、国省道372公顷、县乡村道729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202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2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3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2个义务植树基地。
2、实施210国道城区段、高速引线、关池路等县城出入口绿化景观改造提升,持续推进长安河、东河、鱼洞河河道绿化,实施环山公园提升等工作。
3、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并通过省级初验。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1000个绿化示范户。
紫阳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85公顷、城周屏障900公顷、乡镇森林330公顷、村庄森林424公顷、森林廊道1949公顷(其中高速公路261公顷、国省道134公顷、铁路185公顷、县乡村道914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455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2个森林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2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抓好县城引线路、桥间路、银杏大道绿化和滨江长廊水系绿化等工作,全面完成创森示范体系建设任务。
3、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1500个绿化示范户。
岚皋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51公顷、城周屏障600公顷、乡镇森林251公顷、村庄森林376公顷、森林廊道983公顷(其中国省道83公顷、铁路21公顷、县乡村道603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276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7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2个义务植树基地。
2、做好县城过境路道路绿化、坡面绿化和节点精品工程的补植完善、县城可视范围内墓地绿化以及柑竹坝二桥头两侧县城出入口景观带、四坪大桥头和亲水平台等主要节点绿化提升建设。
3、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并通过省级初验。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2000个绿化示范户。
平利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66公顷、城周屏障1000公顷、乡镇森林233公顷、村庄森林380公顷、森林廊道1930公顷(其中高速公路135公顷、国省道123公顷、铁路340公顷、县乡村道939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393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4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做好安平高速沿线生态修复和绿化提升、高速路出口至县城至长安镇公路绿化节点打造和提升,加快五峰山城郊森林公园和体育场生态立体停车场建设进度,全面完成迎宾大道两侧绿化。
3、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并被命名授牌。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2000个绿化示范户。
镇坪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36公顷、城周屏障400公顷、乡镇森林135公顷、村庄森林156公顷、森林廊道827公顷(其中国省道68公顷、县乡村道508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251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2个休闲观光园、2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2个义务植树基地。
2、全面完成县城滨河公园绿化提升等五项“一河两岸水清岸绿”工程建设、县城建设路等四条主街绿化提升和周边森林屏障建设,抓好平镇二级路沿线生态修复等工作。
3、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1000个绿化示范户。
旬阳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167公顷、城周屏障1200公顷、乡镇森林542公顷、村庄森林584公顷、森林廊道2258公顷(其中高速公路240公顷、国省道353公顷、县乡村道1010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655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3个休闲观光茶果园、2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完成县城祝尔慷大道绿化建设以及健康路、商贸大街等四条街道的绿化提升,加快自强广场生态立体停车场建设,做好汉江吕河至苗岭、旬河钟家坪至县城段河道绿化,完成包茂高速小河段河十天高速神河段等道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吕河高速路出口至县城绿化建设和管护水平。
3、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2000个绿化示范户。
白河县政府
1、按照创森工作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城市森林56公顷、城周屏障400公顷、乡镇森林307公顷、村庄森林248公顷、森林廊道1377公顷(其中高速公路193公顷、国省道132公顷、铁路107公顷、县乡村道596公顷、江河水系防护林349公顷)建设任务,同时培育1个森林公园、3个休闲观光园、2个特色休闲旅游示范村和3个义务植树基地。
2、抓好县城高速路出口至县城道路绿化节点建设和综合环境治理,不断提升红石路绿化及养护水平,握紧拳头抓好县城各项创森工作。
3、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1200个绿化示范户。
二、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单位创森创园主要目标任务
(一)创森创园重点部门个性任务
市委办、市政府办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领导视察、调研创森工作。
2、加大对创森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市委宣传部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摄影展、森林绘画展、森林文化征文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4次以上,牵头完成创森专题记录片制作。
2、加强创森宣传力度,整合报纸、电视、网站等现有媒体和安康知名网站、论坛、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市教育局
1、开展创森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森征文、创森演讲活动。
2、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森林文化体验活动。
市科技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
2、设立城市园林科研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城市森林、林业产业科研工作,对科研成果进行立项、评审、奖励、推广,年内完成园林科研立项和成果评审2项以上。
市民政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
2、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墓地绿化工作。
3、发动彩票销售点利用LED、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森宣传,组织全市各社会团体开展创森宣传培训活动。
市财政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
2、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落实市级创森工作经费和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将创森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市国土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
2、保障中心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用地。开展中心城市已征待建工地、已供建设单位而未申办规划相关建设手续的待建工地环境整治,实施过渡性绿化。
市环保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说明》编纂工作。
2、组织指导各县区做好城市水源地森林植被和环境保护,实现全市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市规划局
1、组织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开展创森公益宣传,每个在建工地至少有一处创森宣传标语或张贴画。
2、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将绿线审批作为城市所有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江南城区项目规划要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控,提高城市绿量。
市住建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说明》编纂工作。
2、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全面完成中心城区689公顷的城市森林建设任务,同时督促各县区完成857公顷的城市森林建设任务和2157公顷的场镇森林建设任务。
3、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园林县城、园林镇村、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指导汉阴、石泉、平利三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命名,指导宁陕、岚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省级初审,指导紫阳、镇坪、旬阳、白河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对2008年至2014年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进行全面复查。
4、完成东坝防洪堤堤顶绿化、江滩公园二期、历史博物馆绿化、汉江公园绿化提升、藏一角广场绿化项目扫尾工程。推进滨江三期景观工程、沿江路绿化项目,启动实施江滩公园三期、西郊公园、新罗寺公园、西坝防洪堤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三横两纵”城市精细化建设。推进金州路、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启动南环快速干道综合提升
5、组织中心城区大型电子屏幕开展创森公益宣传。
6、加强城区绿化管护,对城区所有缺株死苗及时进行补植补栽,加强城市桶装树管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制度,对城区侵绿、占绿、毁绿和商户门前人为造成绿化苗木死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市交通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说明》编纂工作。
2、加强县乡村道路森林廊道建设,彻底消除道路沿线地表裸露空白点;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8441公顷县乡村道绿化建设任务。
3、组织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利用LED、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森宣传。
市公路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
2、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按成2035公顷国、省道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彻底消除道路沿线地表裸露空白点。国省道绿化要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
3、突出重点抓好安平路枣园段、安旬路关庙段、安火路等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4、在国道、省道设置创森宣传标语。
市水利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说明》编纂工作。
2、按照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4193公顷的水系森林廊道建设任务,其中完成江河防护林3651公顷,水库防护林542公顷。
3、组织指导各县区实施江、河、湖、水库等水体沿岸绿化造林及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抓好月河、吉河、黄洋河、傅家河水岸绿化,完成绿化50亩任务,同时抓好已有绿化管护。
4、在市、县、镇有条件的河道岸堤和坝塘库渠设置创森标语。
市林业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的27项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负责协调对接省林业厅对安康创森进行指导和国家林业局来安验收创森工作,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申办2016年城市森林座谈会。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编纂工作。负责委托资质调查单位对全市创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在此基础上4月15日前提交《安康市创建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4月底前完成申报资料报送工作。
2、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和指导完成全市22900公顷的山地造林建设任务,配合汉滨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完成中心城市周边3500公顷森林屏障的建设任务。
3、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完成年度50万亩造林任务,完成中心城市1000亩周边山体绿化任务。认真组织春、秋两季义务植树活动。春季组织参与第四批城区周边绿化包抓的19个市直部门全面完成苗木栽植任务,同时启动第五批市直部门包抓城区周边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机关实施身边增绿工作。督促干部职工家庭摆放花卉,争创绿化示范家庭。
4、深入开展创森培训活动,举办创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宣讲会,重点对窗口单位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园广场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重点人群进行创森基本知识培训。举办2起茶文化、花文化等主题活动,加大对市树市花宣传应用。利用香溪洞森林文化体验中心、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
5、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大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启动汉江南岸早阳大桥至张滩二桥沿线特色林果带建设。完成吉河银龙湾50亩观赏和油用牡丹观赏产业园建设。
6、严格执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搞好森林防火防病,强化城区周边造林管护指导。
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
2、组织市级媒体加大创森宣传报道和生态文化宣传力度,组织文艺团体及文艺工作者开展2-3次创森文艺创作和生态文化宣传活动。
市统计局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
2、每半年开展一次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调查,并对社会公布。
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
2、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组织青少年、职工和妇女开展认建认养和春秋义务植树活动。
3、组织青少年开展森林文化体验活动,普及创森知识,提高参与热情。
市科协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3月底前完成承担的《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综合申报文本》、《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照指标说明材料》编纂工作。
2、组织开展5次以上生态科普活动,利用科普宣传平台宣传创森知识。组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在开放区建立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等生态科普设施。
西铁安康工务段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1124公顷铁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
2、突出重点做好铁路襄渝线石庙沟至旬阳、西康线安康至旬阳北、阳安线安康至汉阴段防护绿化建设和绿化管理养护工作,打造铁路生态廊道。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包茂高速安康段580公顷的道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
2、做好包茂高速安康段绿化养护工作,打造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在高速公路重要位置设置3处以上创森宣传标语。
陕西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按照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十天高速安康段806公顷的道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
2、实施十天高速公路K73+500-K296+210路段绿化补植,做好安康境内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作,打造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在高速公路重要位置设置3处以上创森宣传标语。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平分公司
1、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安平高速270公顷的道路森林廊道建设任务。
2、安平高速绿化提升和养护管理工作,打造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在高速公路重要位置设置1处以上创森宣传标语。
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
1、按照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创森以来京昆高速302公顷的道路绿化建设任务。
2、做好包茂高速安康段绿化养护工作,打造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在高速公路重要位置设置1处以上创森宣传标语。
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
1、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任务分工,负责承担指标的达标迎验工作。
2、按照创森工作阶段,继续开设创森专题栏目。在显要位置和黄金时段刊播创森公益广告,对创森进行舆论引导。加强创森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及时播发、刊登市创森工作信息动态和重要信息。策划制作30期《创森绿化示范户》和10期《最美护林员》系列创森宣传专题片,集中宣传创森典型。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1、全力做好创森冲刺迎验工作,做好示范点培育工作,完成创森档案资料收集上报,确保创森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按照“森林高新”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绿化项目再上水平,完成100亩高新市民广场绿地、15亩现代城广场绿地、68亩生态停车场、200亩飞地经济核心区绿地、创新路腾飞桥100亩配套绿化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企业认建认养等社会全民绿化活动,完成春秋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任务。大力实施辖区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加大绿化管护力度。
3、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动员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增绿补绿工作。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中心城市“绿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发动社区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要求开展绿化美化提升工作。
4、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动员辖区各级各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宣传。
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1、全力做好创森冲刺迎验工作,做好示范点培育工作,完成创森档案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创森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企业认建认养等社会全民绿化活动,完成春秋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任务。大力实施辖区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实施316国道沿线绿化提升。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加大绿化管护力度。
3、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动员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增绿补绿工作。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中心城市“绿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发动社区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要求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提升工作。
4、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动员辖区各级各单位利用各种平台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宣传。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1、全力做好创森冲刺迎验工作,做好示范点培育工作,完成创森档案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创森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按照“生态瀛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做好瀛湖小流域生态保育和生态保护工程。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等社会绿化活动,完成春秋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任务。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加大辖区绿化管护力度,搞好森林防火防虫。
3、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动员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增绿补绿工作。在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内部、码头、停车场等区域摆放绿植花卉。
4、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结合景区组织开展森林旅游、生态体验等文化活动。动员辖区各级各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宣传。
(二)部门、单位创森创园共性任务
1、按照全市创森创园总体安排,完成年度绿化帮扶任务,积极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督促、组织、指导本系统、各下属单位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倡导推广建筑物阳台、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活动。
2、组织本系统、各下属单位实施身边增绿工作。督促干部职工家庭摆放花卉,争创绿化示范家庭。
3、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置创森宣传标语,在包抓路段利用LED屏、文化墙开展创森宣传。每季度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一次以上创森培训宣传活动。
三、各片区创森创园主要目标任务
1、按照全市创森创园总体安排,积极组织片区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动员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增绿补绿工作,组织辖区内有条件(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逐级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
2、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等窗口单位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开展中心城市“绿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发动辖区内社区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要求开展绿化美化提升活动。
3、动员辖区各学校开展森林文化体验活动,组织开展生态歌舞剧、诗歌朗诵等各种生态文化活动。动员辖区各级各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创森宣传标语,在辖区利用LED屏、文化墙开展创森宣传。每季度组织辖区干部开展一次以上创森培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