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对个体工商户的联系,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5月24日,经全国工商联九届八次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同意接收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为全国工商联团体会员,经大会表决通过。
据了解,2002年召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时曾经确定,待关系理顺后可吸收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全国工商联。最近,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已向全国工商联正式提出入会申请。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于1986年12月成立的联合性社会团体,现有个体工商户会员2127.32万户。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个体劳动者组织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团体会员。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