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始终如一,守合同重信用一诺九鼎,为社会为政府为业主为员工,只为成就兴安兴业兴家。2014年11月27日,兴安地产集团董事长江树群先生无比自豪的从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王传杰局长手中接过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的荣誉奖牌,那一刻全体兴安人无不感到骄傲和荣耀,这是对兴安地产集团一直践行的“守法诚信、以人为本、客户至上”企业经营理念的高度肯定。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总经理江树群的带领下,全体职工始终恪守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近年来,公司持续开展质量服务效率年活动,努力为业主提供“质量更好,环境更优,配套更齐全,性价比更高”的普通商品住宅,深得业主盛赞。公司先后开发建设的江南一品、江南一品东郡、江南一品南郡全面售罄,目前建设的江南一品紫郡正在火热进行中。
长期以来,兴安地产集团在企业诚信建设当中的突出表现得到了各级政府领导的表扬。公司连年被评为市区建设系统“先进企业”,连续13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省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先后荣获“陕西省社会诚信单位”、“陕西省信誉品牌银奖”、“陕西省双爱双评先进企业”、“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奖”、陕西地产价值品牌30强等殊荣。2014年9月公司再次荣获“陕西省社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和陕西省企业诚信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树群同志评选为陕西省工商联常委、陕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企业诚信协会副会长;市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市房地产协会会长;陕西省劳动模范、省先进企业家、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建筑企业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来之不易的珍贵荣誉,企业深知荣誉越大责任越大,这不仅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在全市企业诚信建设中率先垂范的责任。我们相信,兴安地产集团有信心也有能力将这份责任延续传承、永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