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城郊建安公司从2011年元月起为公司15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了切实减轻职工负担,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企业、个人各5%的标准,将个人应缴的5%也予以交纳,成为我县首家为职工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
今年以来,白河县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扩面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动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到非公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了非公企业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有力增强了非公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