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市工商联、市检察院就如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家座谈。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黄骁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等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工商联副主席、兴安地产集团公司董事长江树群,市工商联副会长、兴科集团公司董事长胡崇安,市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等16位非公经济人士代表以及县区工商联负责人从工商联和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搭建平台、协同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发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有随宣读了《市工商联、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他强调,全市工商联系统旗帜鲜明地、大胆地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检察机关一道把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安康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黄骁勇同志特别指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商联与检察机关力要使在一处,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和配合,认真推进两个《意见》的实施。工商联要密切关注和跟踪服务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引导和帮助企业将法治风险降低最低限度,协调相关部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初,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摸清情况后要及时与检察院及相关司法部门联系沟通,理直气壮用《意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为我市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