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立足丰富的县域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截止2011年底,全县中小企业达1.65万户,其中小微企业达1.645万户(全年新增工商注册中小企业1678户,其中公司153户)。从业人员达到5.01万人,比上年净增5600人,实现营业收入118.33亿元,同比增长21.53%,实现增加值42.16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62.27%。小微企业涵盖了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竹木品制作、种养殖、山珍肉蔬加工、纯净水、工艺雕刻、铁艺制作、电子商务、连锁加盟、物流配送、餐饮服务等十余个行业,广泛分布在22个镇和工业集中区周围。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劳动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一、旬阳发展小微企业的成功做法
(一)落实各项惠企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山林经济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旬阳县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旬阳县工业强县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实施工业突破发展的意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惠办法(试行)》、《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办法(试行)》、《工业发展单项奖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在企业准入、手续简化、税费减免、项目扶持等诸多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的优惠和支持,为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周转金制度,财政每年筹集资金3000万元,对流动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提供垫资服务,3年来先后为28户企业提供临时贷款周转金17530万元;向市财信担保公司注资2933万元,3年来先后为45家中小企业提供2.2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支持;加大财政贴息扶持力度,3年累计为54户企业贷款贴息856万元。认真落实了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即征即返,3年累计减免和即征即返各种税费达9700余万元;大力招商引资,3年来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21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包装策划、项目争取、项目引进等,通过财政的强力支持,发展壮大新型产业。出台了《旬阳县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实施方案》和《旬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倍数效应,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县上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出台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的同时,不断完善我县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充分调动各方发展中小企业积极性。
(三)统筹发展大小企业,培育小微企业发展。始终坚持培育小企业是发展大企业的根本和源头的工作理念,抓大不放小。一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档案。筛选一批市场有前景、管理有基础、产业配套性强的小微企业,逐户建立档案,跟踪监测服务。目前,已有320户企业纳入重点培育监测范围。二是引导能人回乡创业。每年由县上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到北京、西安等地,联系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召开乡情联谊会,介绍家乡,推介项目,鼓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创业。润农公司、今日矿业、天意缘公司、开友公司、弘远工贸等一批回乡创业企业已落地生根,逐渐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三是促小上大。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每年重点培育20户左右中小企业,帮助指导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业盘子。2011年,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7户、商贸企业13户。今年一季度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户。
(四)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旬阳县将中小微企业培育和中小微项目建设纳入县对镇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从其他考核指标调剂专门分值用于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将其作为评选工业发展单项奖的主要依据。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重点围绕落实市政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意见,挖掘地方特色,放手发展一批小微实体,确保全年新增小微企业1450家,新增就业4000人。
二、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旬阳县在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幅度较大。近三年来,原料、土地、商铺、人工、能源、运输费用连续上涨,企业负担加重,中小企业本小利薄,成本消化能力很弱,维持生产的困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企业总体素质不高。企业自身素质不适应环境变化,是中小企业应对困难不力的内在原因。全县绝大多数小微企业还处于家族式或手工作坊经营阶段,经营粗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低。
(三)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信贷风险与资金流向是银行与企业难对接的焦点。小微企业需要“短、小、快”,而银行是“紧、严、繁”,两者不易融合。大多数小微型企业资金有限,而银行及信用社贷款手续复杂,贷款条件要求苛刻,同时众多小微型企业无土地、房产等抵押物,无规范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报表,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都把资金投放锁定在可靠大企业上,众多需要“雪中送炭”的小微型企业只能是“望贷兴叹”,从银行获得贷款较为困难。
(四)缺少知名品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调查中发现,全县小微企业数量多、门类全,但是还鲜有省市知名品牌,更没有国家级知名品牌,小微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往往同类项目扎堆,导致恶性竞争。
三、加快小微工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中小微项目建设奖励办法》、《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投资置业优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充分激发社会各界招商引资、办厂兴企的积极性。同时,不断完善县对镇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抓办企业的责任,真正形成全民招商、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难题。政府要逐步扩大小微企业担保基金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充实工业发展基金,让更多小微企业能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全面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部门要以企业信用建设为基础,积极构建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机制,吸引聚集金融服务资源;要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形成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要进一步鼓励、推动和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小微企业树立品牌决胜意识尤为重要。建议政府把小微企业的商标品牌发展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突出商标培育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地域产业特色的商标品牌,建立小微企业发展自主品牌的鼓励措施。帮助、指导小微企业把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维护融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丰富品牌内涵,形成自身的产品幅射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小企业主动进行战略性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视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投入,有针对性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建设项目,全面推动县域中小企业提档升级。
(四)切实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及时解决企业用水、用电、用路等突出困难,不断加强银企合作协调力度。认真落实发展中小企业各项政策,对重大项目和成长型企业实行全程监测,坚决根治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对影响环境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五)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订单培训;引导小微企业在企业内部建立新型成员关系,优化企业工作环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对职工的人文关怀,适应新时代工人的精神生活需求;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人力资源供需信息服务平台作用,通过招聘会、中介服务、网站等为小微企业招工引智打造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用工机制;引导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联盟,在共同发展过程中通过向小企业提供技术和进行管理技术培训,解决小企业缺技术、缺人才的问题;健全完善户籍、培训、社保等配套措施和劳动合同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用地紧张问题,引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逐渐从零散走向集中、从粗放走向集约,大力发展块状经济,促进产业集聚,形成完整的区域产业链,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发挥产业集群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强大活力和竞争优势。按照催生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优化一批的思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实施一批项目,着眼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连片扶贫开发、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等政策,结合县域工业基础、资源禀赋,研究储备一批短平快中小项目,建立项目库,项目储备量始终保持在100个以上。
(七)上级政府应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市上要将小微企业发展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来考虑,组建专门的政策研究班子,研究制定符合地方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的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建议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和表彰奖励在中小企业招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企业和个人;省、市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建设县级财信担保公司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出台相关文件,积极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拓宽融资渠道;协调省级金融机构,出台面向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政策,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下放市县两级金融机构放贷权限,下达中小企业年度放贷考核性指标,有效解决贷款难问题,确保企业发展资金需求。